国台办:对金门酒厂等符合要求的63家企业予以注册或更新注册信息******
中新网1月29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29日指出,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对金门酒厂等符合要求的63家企业予以注册或更新注册信息,对不符合要求、暂时无法注册的,也逐一说明具体原因。
29日,有记者提问称,去年部分台湾食品企业暂未获得注册问题在岛内受到关注。此前国台办发言人曾表示已有一些台湾食品企业补充提交了相关材料,请问目前是否有新进展?
对此,马晓光表示,去年以来,部分台湾食品企业未能按相关规定完善注册信息,影响了其产品对大陆出口。近期,包括金门酒厂在内的岛内一些企业向大陆主管部门提交及补充完善了相关注册资料,并通过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新党主席吴成典、金门县长陈福海等岛内有关人士和工商团体向我们转达诉求,希望尽快获得注册,早日恢复对大陆的出口。
马晓光指出,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处理。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对金门酒厂等符合要求的63家企业予以注册或更新注册信息,对不符合要求、暂时无法注册的,也逐一说明具体原因。
马晓光强调,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对部分台湾食品企业注册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我们愿意继续予以协助解决,为台湾食品输入大陆提供便利。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